知识产权法院增技术调查官

  最高人民法院9日在北京召开记者会,通报2014年刚设立的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工作运行情况。知识产权庭副庭长王闯透露,最高法将在这三家知识产权法院及内地所有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法院推行技术调查官制度,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专业水平。截至目前,三家知识产权法院受理案件已逾万件。
  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设立的全国首批三家知识产权审判专业机构,2014年11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京率先挂牌成立,同年12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相继正式揭牌。王闯在今天的记者会上表示,在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实践中,很多案件审理时间很长,可能会达到一年、两年,甚至三年,“主要原因是涉及到复杂的技术事实认定的问题”。
  王闯称,绝大多数的知识产权法官没有理工科背景,对于一个专利案件、一些商业技术秘密,或者计算机软件这类技术性很高的案件,其技术事实对于法官来说毫无疑问是短板,成为审判实践中的难点。为此,最高法借鉴了日本、德国、韩国等地的相关制度建立了技术调查官制度,已于去年12月31日出台了暂行规定,在上述三家知识产权法院推行技术调查官制度。
  “根据规定,除了三家知识产权法院,其他法院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时,也可以参照该规定,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王闯表示,这样在知识产权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下,知识产权法官可以将绝大多数时间和精力都集中在法律适用问题上,提高审判效率和专业水平。
  截至8月20日,三家知识产权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逾万件,审结各类案件4160件,审理效率明显提高。
最后更新时间:2015-09-10 阅读:27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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