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专利权的稳定性?

专利权的稳定性,是指专利在授权后,对抗专利无效请求的能力。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专利权稳定性越差,对抗无效请求的能力就越差;专利权稳定性越强,对抗他人无效请求的能力就越强。
 
影响专利权稳定性的因素有哪些?
 
主要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技术方案不符合专利法对专利的定义;
 
技术方案不符合专利法对其完整、清楚的要求;
 
技术方案不符合专利法“ 三性”的规定(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违反在先申请和禁止重复授权原则。
 
如何实现专利权的权利稳定?
 
1.提高专利技术的研发
 
提高专利技术是避免专利失效和纠纷的核心关键,要保证申请的专利符合专利法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相关规定。
 
2.申请前的保护工作
 
申请专利前,不要将产品和技术提前公开,如发表论文、销售产品、参加展会、网页公开等,这些都可能导致专利失去新颖性,使得专利存在被无效的风险。特殊情况需要提前公开的,要注意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期,做好及时申报专利的准备。
 
3.申请前要做好检索工作
 
申请人或专利代理师在撰写申请文件前要做好检索工作, 以了解拟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在相同或相近技术领域中的现状。
 
通过检索若发现相同的技术已有在先申请,就不必再申请;若发现该申请与已有技术尚存不同之处,且具有一定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则可以避开已有专利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在保证撰写质量的前提下进行申请确权。
 
4.撰写权利要求以主张权利为重点
 
在撰写申请文件的权利要求书时,要考虑竞争者将来可能会通过复制、改进、增删非必要元素或规避某部分设计等手段模仿技术发明,权利要求撰写不能只看重保护产品本身,更要“堵死”后来者的路,使其无法绕开该专利。
另外,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也要适当。保护范围过大,不利于专利的稳定性;保护范围过小,不利于维权。
 
5.要有针对性提出权利要求
 
权利要求的撰写越清晰、权利要求书中每一项权利要求所界定的保护范围层次越合理,则专利权被维持有效的概率越高。
 
6.委托专业水平强的代理机构
 
好的代理机构,既能提供专业的专利服务,确保以上3.4.5项工作的高质量完成,以及程序性工作的严谨专业,避免程序性错误导致无效;又能提供专业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如进行专利侵权分析、专利无效和侵权诉讼等,这样不仅能有效的保护技术方案,对企业的经营发展也能起到一定的专业护航作用。
 
结论
 
专利授权不是终点,我国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经历实质审查,即使授权仍有很大一部分案件存在被无效的风险,即便是发明专利,由于受实质审查阶段检索策略等的影响,也存在一定的被无效风险,因此能经受住无效的检验,是衡量一件专利质量的重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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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2023-08-22 阅读:5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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