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还是2.5%?小微企业所得税政策解读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文发布,明确了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企业所得税缴纳的“折合率”为5%(25%*20%)。此政策发布后,收到了很多小伙伴的咨询,普遍有点懵,不是说2.5%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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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句话,财税圈普遍理解为对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文中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延续实施至2024年底,而忽略了“财税〔2019〕13号”文。
(图源:国家税务总局)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减征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所得税政策,延续实施至2024年底,是对财税〔2019〕13号文的延续,并不是对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文的延续。
(图源:国家财政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文发布后,小型微利企业(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企业所得税统一按照“折合率”5%(25%*20%)缴纳。政策依据如下:
(图源:国家税务总局)
综合上述,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统一按照折合率5%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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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2023-03-28 阅读:17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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