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限制企业通过并购更改注册地严打公司税收倒置
美国财政部日前宣布出台新的针对性政策,对美国企业的海外并购、注册地迁往海外等行为扩大监管范围,对企业并购后的股权评估也做了更详细和严格的限制。财政部这一新规的目的是应对“公司税收倒置”问题,阻止美国公司以将注册地迁往海外的方式。
这些新规涉及的限制条款包括:如果海外并购后,新公司的母公司是第三国的纳税主体,此类并购将受到限制;限制公司并购后通过扩大母公司股本降低美国公司的持股比例,以达到美国公司持股不超过80%的要求,进而进行注册地更改;加大执法力度,除非新公司业务总量的25%以上位于某个国家和地区,否则禁止将公司注册地迁往该地。此外,财政部还将严格限制对迁出注册地的公司的税收优惠。这些新措施即时生效,并追溯至2014年9月22日,对之后发生的并购都有监管权限。
这些新规涉及的限制条款包括:如果海外并购后,新公司的母公司是第三国的纳税主体,此类并购将受到限制;限制公司并购后通过扩大母公司股本降低美国公司的持股比例,以达到美国公司持股不超过80%的要求,进而进行注册地更改;加大执法力度,除非新公司业务总量的25%以上位于某个国家和地区,否则禁止将公司注册地迁往该地。此外,财政部还将严格限制对迁出注册地的公司的税收优惠。这些新措施即时生效,并追溯至2014年9月22日,对之后发生的并购都有监管权限。
最后更新时间:2015-12-03 阅读:23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