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合同注意要点
由于商标申请的不确定性,部分客户为了追求确定性喜欢购买已经注册的商标,在签订购买合同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下文笔者引用国知局发布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为大家做简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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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作为一项权利或资产从一个权利人转移到另一个权利人,对转让方和受让方而言,签订一份权利义务关系约束明确、 合同内容考虑周全的转让合同,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1.对于受让方而言,在转让前要做好尽职调查,确保被转让的知识产权真实有效。调查内容包括权利是否稳定(商标是否被申请撤销、异议或宣告无效,专利是否被申请宣告无效),是否存在质押等。如权利已被质押,则需要谨慎考虑。
2.转让方应披露全部与拟转让知识产权有关的许可情况,并在转让合同中列明被许可方名称、许可方式、许可期限、许可地域范围以及对被许可方权益的处理方式。
3.双方应明确拟转让知识产权的名称、专利/商标注册号、专用权期限等信息。尚未获得授权或注册的专利/商标申请也可以转让,但是应约定清楚如未获得授权或注册的情况下的处理方式。另外,还要确保在转让完成前维持知识产权权利有效。由于转让申请的核准周期较长,如果合同签订日期临近商标专用期限届满日,则应约定转让方要办理续展。
4.约定转让费用及其支付方式。此外,还应约定转让方和受让方都应该按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交材料,确保转让手续办理顺利。
5.明确责任承担。可以约定如知识产权存在权利瑕疵 (例如企业转让后被宣告无效等),转让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约定如侵犯其他方的在先权利,转让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对于商标转让,如转让方有相同或近似商标,应一并转让。如果因核准周期等原因导致受让方不能立即成为商标权人,则可以约定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至核准公告期间,受让方有权独占使 用拟转让商标,并且建议明确约定在此期间内,受让方对拟转让商标享有独立且完整的诉权。
7.知识产权转让如果涉及某些特定领域的技术进出口问题, 还应注意严格执行我国及涉及相关国家的进出口管制法律法规,核查相关技术是否属于限制出口技术的范畴。确定可以合法进出口后,再考虑具体的转让事宜。在技术出口活动中,出口技术为我国政府明确的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中限制出口的技术时,涉及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知 识产权的,应按照我国《知识产权对外转让有关工作办法 (试 行)》有关规定,按程序报批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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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2022-07-28 阅读:19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