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海外法律资讯2022年合集

最近国际形势瞬息万变,地缘政治错综复杂。国际商业以及投资信息也一直在变化,值得各位老板与有意投资海外的朋友的关注,下文引用上海商贸委的文章为大家提供资讯。
 
来源:走出去服务港(id:SH_GO_Global)
 
欧盟委员会推出《欧洲芯片法案》
 
摘要
 
为应对全球芯片短缺的形势、提高芯片工业产能及欧盟国家自主创新能力,欧盟委员会2022年2月8日推出《欧洲芯片法案》(EuropeanChips Act)。该法案将涉及三个方面:首先,将通过“欧洲芯片计划”汇集各方资源,在研究和开发中投入110亿欧元的公共资金;其次,将提供吸引投资、提高产能的新框架,专门芯片基金为初创企业提供融资渠道;第三,建立成员国与欧盟委员会之间的协调机制,以监测芯片供应情况,并预估需求及预测短缺。目前芯片短缺已经对欧洲经济产生负面影响。例如,欧洲最大经济体德国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去年增长率仅为2.7% ,缺乏芯片导致德国汽车产量创下40 多年以来的最低水平。欧盟希望通过《欧洲芯片法案》使欧盟成为该领域的领导者,发展先进技术并确保充足的芯片供应。另据报道,由于认为接受政府支持的企业将会获得不合理的竞争优势,欧盟一般禁止国家向企业提供有可能干预各成员国贸易、对竞争造成不利影响的援助,该规定被称为“国家援助”(State Aid)原则。目前,欧盟在继续正常适用该原则的同时,计划利用一项允许为同类首创项目提供补贴的特殊机制,以放宽该原则,允许欧盟各国直接向英特尔等公司直接提供纳税优惠,吸引后者在欧洲建立最先进的芯片制造厂。但是,受美国政府此前控制疫苗出口产生所颁布的《国防生产法》法案的连锁反应影响,很多接受欧盟成员国公共融资的芯片公司都可能受到潜在的出口限制。一位欧盟委员会官员指出,这样的出口管制应仅仅作为最后的手段而起到必要的威慑作用。
 
简评
 
《欧洲芯片法案》的颁布是欧盟在芯片短缺得不到缓解的情况下提出的一揽子措施。由于欧盟的芯片产业本身就在规模和市场份额上远低于美国及亚洲,在长期疫情的影响下更加发展缓慢。为了在短期内解决芯片短缺问题,长期上提高欧盟芯片产业的独立自主性,尽量降低对芯片进口的过度依赖,《欧洲芯片法案》一方面对内加大扶持和投资力度,帮助欧盟本土的半导体行业能得到充分的融资和补贴;另一方面也进一步加强全球合作,顺应芯片供应链全球化的现状,以减少欧盟芯片完全自主化可能带来的巨大经济压力。具体而言,《欧洲芯片法案》主要着眼于五大战略目标:加强欧盟在科技领域的领先地位;增强欧盟在半导体行业设计、制造、商用高级芯片的能力;在2030年前拉动430亿欧元的投资以建立好增强生产力的产业框架;吸引相关技术人才;以及深度理解和发展全球芯片产业供应链。在这五大目标的指引下,该法案放宽对外资芯片企业在欧盟开展业务的税务限制,在保证市场公平竞争的前提下,对这些企业进行一定的税务资助,以吸引他们在欧盟成员国内建立大型芯片制造厂,尤其是因特尔已经在过去几年间属意的德国、法国、意大利等国。但必须注意,该等税务优惠具有一定的限制,即必须为“同类首创” (first of itskind)项目,并不能任意使用,具体是否满足资助条件还需要经过当地政府的认证。近年来,与欧盟联系较为紧密的外资芯片制造商主要是英特尔、台积电以及三星,这些企业也最有可能在该法案的影响下第一批获益。而鉴于美国此前对我国半导体相关企业的禁令或所谓“制裁”,欧盟因此也受到波及,中国企业是否能在本法案下受到正面的影响尚不明朗。目前,该法案仍需要得到欧盟各成员国及欧盟议会的批准才能正式生效,在此之前各成员国已经可以开始根据法案内容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芯片短缺的困境。
 
网址
 
https://ec.europa.eu/commission/presscorner/detail/en/ip_22_729
 
https://fortune.com/2022/02/08/european-union-regulations-semiconductor-chip-shortage-megafabs-intel-tsmc/
 
https://digital-strategy.ec.europa.eu/en/library/european-chips-act-communication-regulation-joint-undertaking-and-recommendation(法案下载地址)
 
阿联酋计划征收联邦公司税
 
摘要
 
据阿联酋通讯社2022年1月31日报道,阿联酋财政部宣布阿联酋将针对商业利润征收联邦公司税,该项税收规定将在2023年6月1日或之后的财政年度生效,即企业将从2023年6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第一个财政年度开始缴纳阿联酋公司税。
阿联酋公司税制度旨在将全球最佳实践纳入其中,并将企业的合规负担降至最低。公司税将适用于所有企业和商业活动,但自然资源开采仍需缴纳酋长国层面的公司税。此外,公司税不适用于就业、房地产和其他投资的个人收入,也不适用于个人赚取的任何其他与阿联酋境内允许开展的业务、商业活动无关的收入。
鉴于自由区对阿联酋经济和竞争力的贡献,阿联酋公司税制度将继续保持目前的政策,向符合所有监管要求且不与阿联酋大陆开展业务的自由区企业提供的公司税优惠。同时,阿联酋不会对国内和跨境支付征收预扣税,也不会对不在阿联酋开展业务的外国投资者征收公司税。作为国际总部所在地的阿联酋企业,还将免征资本利得税和从其符合条件的股份中获得的股息税,并允许从阿联酋企业应付税款中扣除外国税款。阿联酋公司税制度将允许阿联酋集团作为单一实体纳税,或就亏损、集团内部交易和重组申请集团减免。企业在每个财政年度只需提交一份企业纳税申报表,无需提前缴纳税款或准备临时纳税申报表。
 
简评
 
此前,除了部分行业外(例如资源开发、外资银行等),阿联酋联邦政府不征收公司所得税、营业税、消费税等,而是通过个各酋长国根据自身情况对企业实体征收所得税。而此次联邦层面将以联邦税务局作为联邦公司税的执行部门,阿联酋财政部作为国际税收的主管部门。根据阿联酋公布的联邦公司税务政策,标准法定税率为9%,满足部分条件的大型跨国企业(例如预计年收入超过7.5亿欧元的企业)税率约为15%。为支持小型企业和初创企业,37.5万迪拉姆以下的应纳税利润适用0%的税率。新颁布的联邦公司税计划将会影响到绝大多数在阿联酋开展业务、跨境交易的企业。它们将有一年半左右的时间调整税务方面的合规政策及财务政策。新政策对资源开采企业及自由区的企业提出了税务申报义务,但在一定期限内仍然给予优惠。除此之外,新政策还提出了一些不属于联邦公司税的范围,但具体的豁免条件尚未明确,例如外国投资者从股息、资本利得、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投资中所获收益不征收公司税;任何跨境支付不进行预扣税。应税额根据国际公认的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计算,根据股息、资本收益、集团内部重组或交易收益等不同项目进行扣除,具体的规定还有待阿联酋联邦税务局进一步出台细则。新政策还明确了集团内部可以联合报税,给集团内部不同构成部分间的亏损盈抵留下了一定的合法空间。针对阿联酋联邦公司税的新政策,在阿企业必须尽快与律师及会计师合作做好合理的税务规划和合规指引。
 
网址
 
https://wam.ae/en/details/1395303016461
 
阿联酋出台新劳动法
 
摘要
 
阿联酋修订后的新劳动法于2022年2月2日开始生效。新劳动法规定了更灵活的用工方式,具体包括:允许雇主为15岁以上的青少年提供兼职工作(但需要获得父母的书面批准和健康报告,且青少年不得从事有风险的工作,也不得在晚上7 点以后工作,每天工作不超过六小时);允许两个人在雇主同意的情况下分工做同一份工作;也允许在指定工作时间内同时为多个雇主工作。
除了用工方式外,新劳动法还规定了多项劳动者权益,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不得强迫员工每天加班超过两个小时,如果他们的工作确实需要超时加班则工资必须比正常的时薪高出 25%;
雇主不能扣留员工的证件,例如护照,也不能收取招聘费用;
员工在向雇主提起低于100,000 迪拉姆的劳动诉讼时,无需支付诉讼费,如果金额超过 100,000 迪拉姆,则需要支付诉讼费;
员工有权在其任务或工作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终止合同,且不需要提前通知雇主;
劳动合同最长期限为三年(可续签),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如果员工身故,则雇主需要向员工家属支付一笔服务终止福利金,并承担遣送遗体的费用;
设立最低工资,具体金额将由相关部门共同确定并公布;
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并可获得三到五日的带薪丧假;
女性权益方面,女员工有权享受 60 天的产假,前 45 天为全薪,最后的 15 天为半薪,而且雇主不得因女员工怀孕而终止劳动关系。
新劳动法适用于阿联酋境内和自由区的所有私营企业,但不适用于DIFC(Dubai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Centre,即迪拜国际金融中心)以及ADGM(Abu Dhabi Global Market,即阿布扎比全球市场),因为这两个区域有自己的劳动立法。
 
简评
 
由于疫情促进下的居家办公及灵活办公模式的推广,阿联酋修订了1980年颁布的现行劳动法。新劳动法将适用于设立在联邦或地方的任何实体。
在众多修订后的条款中,我们注意到,新劳动法第27条设立了最低工资,并且要求不得签订无限期雇佣合同,这些变化在阿联酋尚属首次。同时,针对国际劳工,新劳动法还规定了当雇员在试用期内想换工作并离开该国,需要提前14天进行书面通知。若雇员在离开旧雇主后离开阿联酋,并在三个月内再次返回受雇于新雇主,则新雇主应当补偿旧雇主所付出的招聘费用及签证费用。新法还改变了此前法律中规定的雇员失去工作签证后仅有30天时间用以寻找新的工作或离开该国,方可避免因逾期居留而受到罚款的规定,而改为雇主不可以在雇员离职后强迫他们离境,而雇员拥有长达180天的离境宽限期。同时,若劳务双方在合同中达成一致,则雇主可以使用迪拉姆之外的其他货币支付报酬。
此外,新劳动法还包含了反对歧视、防止职场骚扰、女性同工同酬、加强员工教育等原则性规定,以更好的保护劳工权益,也为在阿联酋当地用工的海内外雇主的劳动法合规提供了更加详细的指引。
新劳动法当中还明确规定了不合规的处罚方式,雇主可能因违反新法而导致最高一百万迪拉姆的罚款,并可能因为受影响员工数量的增多而加倍。
总的来说,雇主在未来应该及时与员工沟通关于新劳动法的修订内容和影响;配合合规部门及人力资源部门与员工签订新的定期合同,尤其注意变更原不定期雇佣合同;在新合同中明确关于病假、产假、丧假、工资计算、加班方式及补偿等方面的内容;设立员工投诉渠道,落实反对歧视及骚扰的原则。
 
网址
 
https://www.thenationalnews.com/uae/2022/01/30/uae-labour-laws-all-you-need-to-know-about-the-changes-in-february/
 
乌兹别克斯坦批准五年规划,致力推动能源市场改革
 
摘要
 
据乌兹别克斯坦能源部网站2月7日发布的消息,1月28日乌兹别克斯坦总统批准了《新乌兹别克斯坦发展战略(2022-2026年)》,明确将改变目前能源市场的垄断局面,引入市场机制,营造良好的竞争环境,并做好天然气供应方面的社会保障工作。具体措施包括:一、机构改革:建立天然气与电力市场监管机构,并成立独立的股份制公司作为统一采购电力的企业,将采购电力的职能与乌兹别克斯坦国家电网剥离;乌兹别克斯坦天然气公司的组织和法律结构将与世界领先的同行业企业标准接轨,包括引入合作和外包服务。二、立法建设:在2022年建立在能源市场引入市场机制的法律框架,包括对《电力法》以及《天然气法》等文件进行修订。三、实业项目:积极推动建设中小型投资项目,吸引私营投资者。2022年乌兹别克斯坦将在水电领域实施以下项目:撒马尔罕地区将新建三座水电站,苏尔坎达里亚、塔什干地区的四座水电站将进行现代化改造,前述七个项目将创造 173 兆瓦的新增装机容量,使全国水电站的总装机容量达到 2,225 兆瓦。
 
简评
 
乌兹别克斯坦近年来政局稳定,劳动力丰富,投资成本相对较低,政府也对外贸投资采取非常开放扶持的政策,建立多个经济特区,吸引投资,尤其对中国企业态度友好,是走出去战略在中亚地区的重要和合作伙伴。此次公布的五年计划,主要内容集中在资源领域,也体现了乌兹别克斯政府对于发展实业和工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预期,以及对消除贫困,迈入中等收入国家的战略决心,也给外国企业对乌能源领域的投资提供了机遇。但对于在乌发展投资的企业来说,需要注意其较为严格的外汇管制制度,以及行政程序上的复杂性。
 
网址
 
http://www.comnews.cn/content/2022-02/13/content_1828.html
https://minenergy.uz/uz/news/view/1803 (乌兹别克语原文)
 
中国与新西兰升级自贸协定,新西兰降低中国投资门槛
 
摘要
 
据《环球时报》2月15日报道,中国与新西兰已批准两国新版自贸协定,该协定将于4月7日正式生效,这标志着实施自由贸易协定(FTA)升级战略的重要一步。升级后的自贸协定将使两国进一步做到消除技术性贸易壁垒和通关便利化。此次新协定的主要成果之一是在 10 年内取消 12 种木材和纸制品的关税,一旦全面实施,新西兰向中国出口的 40 亿美元木材和纸张中的 99% 将获得免关税准入。另外,根据协议,大多数运往中国的新西兰乳制品都有权。升级后的协议将有助于促进中新经贸合作更广泛、更深入,在全球地缘政治局势持续紧张的情况下,将为亚太地区经济注入更多确定性和活力。为鼓励更多中国公司投资,新西兰同意大幅降低投资门槛,使得小额资金不再需要接受政府审查。这类似于中国去年申请加入的高级自由贸易协定《跨太平洋伙伴全面进步关系协定》(CPTPP)成员国的待遇。2008年,中国与新西兰签署了自贸协定,这是中国与发达经济体之间的首个自贸协定。双方于2019年11月宣布结束为期三年的升级谈判。升级后的协议也标志着在今年1月生效的全球最大自由贸易协定RCEP基础上,中新自贸关系质量和效率得到提升。RCEP包括东南亚国家联盟的10个成员国和该地区的五个主要经济体——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在RCEP协议的基础上,中国将进一步向新西兰开放航空、教育、金融、退休人员保险等服务业,并促进木材和纸制品贸易。专家表示,在某些情况下,双边条款超过了 RCEP 规定的水平。
 
简评
 
中国和新西兰早在2008年4月签订、当年10月生效的首个自贸协定是我国第一个全面涵盖货物及服务贸易、投融资等各个领域的双边自贸协定,自此展开了与新西兰之间年均进出口总额增速为14%的高效合作阶段。此次新的贸易协定对原协定的原产地规则、技术性贸易壁垒、服务贸易、海关程序等方面进行了升级,并新增了电子商务、政府采购等领域的新规。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双方还约定在新的自贸协定生效后,持续就服务贸易开展后续谈判,加大贸易互惠的持续性和开放性。在新的自贸协定中,中资企业可以在新西兰开展法律、工程、咨询管理、旅游开发、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方面的业务,并且放宽对中资对新投资的审查门槛,对政府投资者的投资审查门槛提升至1亿新元,非政府投资者为2亿新元。同时,针对人才交流方面,也对中文导游、汉语教师等职业的签证审核放宽,并增加就业配额数量。而就新兴数字产业方面的合作,还专门增设了电子商务章节,规定了在线交易、电子认证、网络数据安全、消费者个人数据保护等方面的内容。这些新的变化也反映出中国在去年申请加入CPTPP之后,争取多边贸易的成员国待遇,力求降低美国退出TPP之后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网址
 
https://www.globaltimes.cn/page/202202/1252326.shtml
https://finance.yahoo.com/news/zealand-lower-barriers-chinese-investment-093000105.html
 
菲律宾出台新法案,加强引入外资力度
 
摘要
 
据《海湾新闻》2月14日报道,菲律宾贸易与工业部代表近日参加迪拜世博会,并就菲律宾作为投资目标国所具备的优势进行宣传。在阿联酋期间,菲律宾签署了三份意向书及谅解备忘录,预计为菲律宾包括医疗设备、乳制品生产、主题公园开发、可再生能源等行业带来约5.8亿美元的投资。菲律宾政府目前已在立法层面采取两大举措提升投资吸引力度:
一、2022年1月菲律宾已通过《零售贸易自由化法案》(Retail Trade Liberalisation Act, RTLA)的修正案。该修正案将外国零售企业的最低实收资本要求降低至2500万菲律宾比索(约50万美元),预计将为菲律宾包括超市和电子产品行业在内的零售业吸引更多的外国投资,降低该国的消费品成本。同时,该修正案要求外国企业优先雇佣菲律宾本国公民,这将有利于增加当地的就业机会。法案还规定国家将会每三年审查一次最低实收资本,并将其建议提交给国会进行审核。二、菲律宾国会还通过了《外国投资法》(Foreign Investment Act)和《公共服务法》(PublicService Act)的修正案,目前正在等待总统的签字,前述修正案将允许外资在一些关键行业持股比例达到100%。另外,根据《企业复兴及税收激励法》(Corporate Recovery and Tax Incentives for Enterprises),企业所得税将从30%将至25%。由于新冠疫情流行期间外部投资受到影响,菲律宾希望通过上述一系列举措吸引投资,降低国内消费成本及基础设施成本,推动行业繁荣及经济复苏。
 
简评
 
疫情后,为了刺激外资对菲律宾的直接投资,菲律宾政府自2020年起陆续颁布了一系列促进外资的法案或修正案,包括《企业复苏与税收激励法案》、《零售贸易自由化法案》修正案、《外国投资法》修正案、《公共服务法》修正案等。这些法案中最值得注意的点在于,明确除了个别负面清单所列的行业外,外资可以在菲律宾市场上对国内市场企业(至少有60%以上的商品或服务不用于出口)进行完全占比100%的股权投资,并且对出口企业(至少有60%以上的商品或服务用于出口)的外资所有权范围没有限制。
根据《零售贸易自由化法案》修订案,进一步放宽了对外国零售商在菲律宾实缴资本的金额限制至2500万菲律宾比索,同时也不再需要提供包括业绩记录等在内的资格预审证明。而开设多家实体店的外国零售商在每家店的投资下限降至1000万菲律宾比索。
根据菲律宾此前的法律规定,实收资本20万美元以下的中小国内市场企业应为本国居民所有,但如果该企业涉及由菲律宾科学技术部确定的先进技术,或直接雇佣了至少50名员工,这一门槛则可以降低至10万美元。而《外国投资法》修订案对这一点进行了拓宽,同时允许主管部门认可的初创企业或初创企业的投资者也将可以投资门槛降低至10万美元,而直接雇佣员工数量也可以减少至15人(必须大部分为菲律宾人)。对于雇佣外国人、享受上述投资激励的企业,应当实施学生或技能发展培训计划,以确保对菲律宾本土人才培养做出一定的贡献。
 
网址
 
https://gulfnews.com/business/philippines-now-a-premium-investment-destination-1.1644841080322
https://mirror.officialgazette.gov.ph/downloads/2021/12dec/20211210-RA-11595-RRD.pdf(零售贸易自由化法案修正案原文)
 
在越南的外国电商平台需根据第85号法令进行注册
 
摘要
 
根据越南通讯社(VNA)2月15日报道,据专家预测,2022年越南电子商务领域将继续蓬勃发展,为经济增长创造新动力,2022年也是越南企业制定新业务战略、扩大市场和疫情后实现复苏的阶段。
为推动电子商务发展,越南工贸部电子商务与数字经济局(Vietnam E-Commerce and DigitalEconomy Agency, IDEA)局长表示,今后将继续扩大越南全国网上展销活动,为全国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培训,并致力于完善电子支付系统,提高运输和货运代理活动的质量,建立消费者信任;在过去的两年里,消费者逐渐习惯了非现金支付的方式,通过电子钱包支付的订单数量是之前的十倍,目前越南有一半的人口通过电子商务渠道进行购物,电子商务平台的消费者购买力也大幅增加甚至翻倍,2022-2025年越南电子商务市场将有诸多突破。
另外,越南政府去年通过第85号法令以规范电子商务活动,该法令已于今年年初生效。根据该法令,在越南提供电子商务服务的外国商家必须在越南工业与贸易部办理注册手续,并依法在越南设立代表处或指定在越南的授权代表,负责与国家监管机关协调,保护消费者利益,向工贸部提交关于年度经营情况和产品质量的报告等。此处的“外国商家”范围颇广,具体涉及:(1)以越南域名设立电子商务网站的主体;(2)以越南语建立电子商务网站的主体;(3)设立电子商务平台,一年内来自越南的交易超过 10 万笔的主体。
 
简评
 
越南的电子商务市场在疫情期间发展迅猛,交易额在过去几年间持续增长。为应对电子商务的发展速度和市场规模,越南政府去年9月发布第85号法令,对在越南经营电子商务网站的海内外企业进行约束,其中也包括了满足上述条件的外国离岸实体。
除了资讯中所提到的注册义务之外,与此前的规定相比,85号令中还包括以下值得注意的内容:(1)将符合上述范围内的社交网络平台(例如允许使用者在越南出售或陈列商品信息、与买家互动的脸书市场等)以及电子商务的物流服务提供商也将被视为电子交易平台,并承担相应义务。(2)电子商务卖家需要提供有关商品和服务的详细信息,例如生产日期、生产批号等,以保证供应内容的合法性和消费者透明度。(3)网站的所有者及供应商必须在其网站上明确公布退换货政策及之间方式,保障消费者权益。(4)外国供应商除了提供必要的信息(例如注册信息、联系方式等)之外,还需要确保这些信息以越南语方式展示,方便越南消费者了解信息、自主维权或举报违法活动。(5)外国投资者在对由越南工贸部发布的越南电子商务市场五大龙头企业中的一家或多家享有控制权时,必须获得公安部的国家安全审批意见。对中小电子商务企业的投资则没有这样的规定。(6)对电子交易平台提出一些新义务,例如在收到主管部门要求后需要24小时内删除侵权商品及信息;配合主管部门对违反越南法律的组织或个人的调查,提供相关信息等。上述法令要求在整体上加强了对消费者的保护以及主管部门的监管力度,在也一定程度上收紧外国投资越南电子商务的条件,以及增强了外国电子商务平台的法律义务。相关企业应当尽快落实新的法律要求,防止产生不合规导致的法律和经济风险。
 
网址
 
https://en.vietnamplus.vn/ecommerce-forecast-to-make-breakthroughs-this-year-experts/222105.vnp
https://vietnamnet.vn/en/sci-tech-environment/foreign-e-commerce-platforms-in-vietnam-must-be-registered-814890.html
 
泰国投入数十亿泰铢支持电动汽车行业发展
 
摘要
 
据《曼谷邮报》2月16日报道,为推动 2022 年至 2023 年期间电动汽车的消费和生产,泰国政府近日批准了包括减税和补贴在内的一系列激励措施。根据新政策,补贴范围从 70,000 泰铢到 150,000 泰铢不等,具体取决于车辆的类型和型号;在 2022 年至 2025 年期间也将免除电池、牵引电机、电池压缩机、减速齿轮等重要电力部件的进口关税。政府发言人表示,在 2022 年至 2023 年,将针对进口车辆提供激励措施,旨在加快普及电动汽车的使用;从 2024 年到 2025 年,政府将主要侧重于推广使用国内生产的电动汽车。泰国计划到 2030 年实现国内电动汽车的制造量至少占国内总产量的30%,即每年 725,000 辆的目标。发言人还称,内阁在2022年的中央预算中批准了30亿泰铢用于支持补贴计划。泰国电动汽车协会对政府的电动汽车激励计划表示欢迎,称这是发展泰国新兴产业的良好开端,将使汽车制造商和买家共同受益。日本、韩国的相关汽车零件制造商均在税务优惠的条件下不同程度的获益,而由于中泰两国的自由贸易协定,从中国出口到泰国的一般汽车零配件实行零关税。
 
简评
 
根据中泰两国于2018年1月1日期执行的自贸协定,作为享受零关税优惠的703项新增条目之一,泰国对从中国进口的电动汽车实施零关税。在此之前,日本是泰国主要的电动汽车进口国。2020年底中国与泰国又共同签署加入东盟成员国与中日韩澳等其他五个国家之间的RCEP(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泰国在去年完成了RCEP的国内审核程序,于今年1月1日正式生效。根据该协定,将在未来 20 年内取消其签署国之间多达 90% 的贸易商品的关税,极大地打通了中泰之间包括电动汽车、一般性汽车零配件等在内的商品进出口贸易壁垒。
根据目前泰国电动车行业的相关政策,泰国不仅通过外商投资促进委员会为企业提供税收层面的优惠,还对电动车生产企业提供若干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免征机械原材料进口税、允许相关土地所有使用、放宽外汇进出、鼓励引进外国技术工人,提供签证优惠等措施。法律监管方面,政府也一直在制定关于零部件测试及电动车上路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整体呈现较为积极和宽松的政策及法律环境,对外商投资、外国产品进口也持鼓励态度。尤其在中泰自贸协定及RCEP协定的加持下,对我国电动车产业对泰国的合作及发展提供了机遇。企业应当注意在当地做好合规,稳健发展。
 
网址
 
https://www.bangkokpost.com/business/2264751/state-pumps-billions-into-green-cars
 
巴基斯坦新能源汽车前景巨大
 
摘要
 
据中国经济网2月17日报道,根据巴基斯坦汽车制造协会(PAMA)近期公布的数据,本财年前五个月(7-11月),巴基斯坦汽车销量同比增长61.89%。 巴基斯坦驻华名誉投资参赞、世界贸易组织中国研究协会汽车行业专家蹇鹏先生认为,汽车的购买力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汽车销量的上升表明了巴基斯坦经济在疫情影响下仍然稳步增长。过去进口汽车占据了巴基斯坦汽车市场的主要部分,但现在国产或国产组装的汽车越来越受欢迎,随着上汽名爵、风行等中国汽车品牌与巴基斯坦的合作伙伴建立合资组装厂,巴基斯坦在零部件制造等配套领域取得了长足进步,并逐渐降低了汽车生产成本,使巴基斯坦人民能够以低廉的价格买到高质量的汽车产品。发展新能源汽车也是巴基斯坦的必然趋势。近年来巴基斯坦的电力供应极大改善,一些人口众多的大城市,如卡拉奇、伊斯兰堡和拉合尔,已经出现了电力冗余的情况,而这些电力可以用于新能源汽车。在巴基斯坦2021 年财政法案的汽车工业发展和出口计划 (AIDEP 2021-26)中,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车已获得多项税收优惠,这些政策为巴基斯坦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增添了更多潜力。
 
简评
 
巴基斯坦去年12月底提出了2021年至2026年新的汽车工业发展和出口五年计划。根据这项计划,巴基斯坦将主要在这五年间致力于以下五大目标:尽量降低汽车产业进口对贸易平衡的不良影响,促进本土汽车企业的发展,设定出口能力目标,加强消费者保护,并推广新科技。
需要注意的是,这项计划大力倡导巴基斯坦本地制造,因此对于一些本地增值比例不到30%的进口汽车组建或零部件将不再符合某些关税方面的优惠条件。相应的,对于符合一些新技术要求条件的本地产品,则将进行消费税的减免。
在消费者保护方面,新政策要求对延迟交货超过60天的汽车制造商进行罚款,并企业在注册时提交一定数额的自有保证金,以应对罚款及赔偿。并同时成立汽车行业监督委员会,专门负责解决消费者投诉、延迟交付及保证金问题、汽车安全标准执行、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或撤回激励措施等。
在新技术推广方面,新政策对电动车及混动车提出激励措施。允许以1%的关税进口电动车专用零件,在进口阶段不对电动车专用零件征收消费税,对资本机械进口部分和充电基础设施部分采取零关税政策,允许以1%的关税进口电动巴士和电动卡车。同时允许以3%的关税进口插电式混动车辆专用零件,以4%的关税进口普通混动车专用零件。
从巴基斯坦日益提升的本土汽车消费需求以及汽车产业发展计划可以看出,巴基斯坦正在寻求从依赖进口以满足本国需求,到扶持本土汽车产业发展,再到提升出口能力并寻求出口机会的转变当中。在这一过程中,对外国进口汽车及汽车零配件的优惠政策逐步侧重于包括电动车在内的新技术产品方面。我国作为巴基斯坦汽车产品最大的进口国,相关企业应当把握住政策变化方向,寻求更加有利的合作方式,达到双赢。
 
网址
 
http://en.ce.cn/Insight/202202/17/t20220217_373375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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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2022-02-28 阅读:12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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