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联播》也需要进行商标布局,企业勿忽视商标注册的重要性

作为国内最权威的新闻电视节目,此次《新闻联播》片头的改版引起了不小的讨论。接下来,知产人最关心的问题来了,《新闻联播》需要申请商标吗?

《新闻联播》需要申请商标吗

经常看新闻联播的朋友们应该知道,就在不久之前,新闻联播那百年不变的动画片头终于变样了。全新的三维立体动画和视觉效果让不少观众耳目一新。

可以看出,高清改造升级后的《新闻联播》,整体镜面风格更趋立体化,字幕版式的标题、角标等更符合高清制播的播出要求,字号也更适配16:9画幅屏幕。


(改版前)


(改版后)

于中国商标网查询,中央电视台已经于2002年1月17日申请了6件“新闻联播”图文商标,涉及6个类别。




(图源:中国商标网)

那么为何央视当时只申请了一个这样的图文商标,而没有申请“新闻联播”的纯文字商标呢?

经猜测,主要原因应该是各地方电视台也有新闻联播。

据统计,目前存在湖南、山东、浙江、陕西、贵州、河北、陕西、安徽、广东等全国23个省市新闻联播。作为公共新闻节目,假设央视拿着“新闻联播”的文字商标四处维权,其主要维权对象可能也就是地方电视台,而这样维权的意义并不大。

另外,通过上面的查询结果还可以看到,不像别的“傍名牌”,新闻联播被傍的次数还是比较少的,只有6件文字商标。并且,这6件商标无一被核准注册。

片头可以改版升级,《商标法》也是会改版升级的。

在2016年开放声音商标申请时,央视就提交了《新闻联播》片头曲的声音商标,和前面提到的图文商标一样,同样是9、16、35、38、41和42这6个类别。


(图源:中国商标网)

只是,最终只有38和41类的声音商标被予以注册。可以看到,这是和《新闻联播》这一节目联系最密切的类别。

其他类别即使也相关,但由于相关性稍微弱了点,最终都没有注册成功。这说明目前的声音商标的审查机制还是极为严格的。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提交符合要求的声音样本,对申请注册的声音商标进行描述,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

商标是无形资产

商标是区分经营者商品或服务之间的标记。

不论是中小企业,还是类似于《新闻联播》的知名品牌,都应当及时进行商标注册

这也是为了保护企业的无形资产,防止侵权,甚至可以对那些蹭热度的模仿者进行合理合法的追责。

很多中小企业会认为,我只需要好好销售,拿到盈利就好,而且他们认为自身的品牌影响力还不足以出现模仿者,所以也就不会出现什么商标侵权问题。

企业应该意识到商标是可以作为无形资产变现的,如果企业资金不足,可以用商标做抵押贷款;如果企业项目没有做好,也可以转让商标进行变现;随着企业的发展,商标的价值也会得到提升,对于企业来说就是锦上添花。

一个好的商标可以快速传播企业品牌信息,优质的产品可以提升商标的价值。

因此,即便是中小企业也不要忽略商标注册的重要性,拥有了商标就相当于得到了国家的认可,当你的产品上出现r标的时候,你的产品及服务就会脱颖而出。
最后更新时间:2020-09-25 阅读:7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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