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版权条例今日定生死

立法会昨日继续审议《2014版权(修订)条例草案》,苏锦樑昨日早上表示,假如整日没有进展,今日便会提出休会待续的动议,结束条例草案在立法会的审议。他强调,如果没有“拉布”的情况,草案可以通过,“但是陈志全议员说,他会提出休会待续的动议,即是说扼杀所有我们可以辩论通过这条条例的时间,令条例草案没有机会通过。”苏锦樑希望,议员以香港整体发展为依归,回头是岸。

陈志全提休会待续

经民联副主席卢伟国昨日在会议上批评,反对派议员原本支持修改法例,却在最后阶段转?因为政治争拗而反对,不理会法例以及阻碍议会运作。他又批评,反对派不断“拉布”,剥夺议员审议的机会,令条例胎死腹中,行为令人愤慨和遗憾。大律师公会和律师会已先后发表声明,支持条例通过,值得大家参考。

然而,反对派议员依然点算人数浪费时间,陈志全在昨日会议结束前不足一小时的时间,提出休会待续。他声称,苏锦樑与议会“斗气”,要求短时间内通过草案是不切实际。

苏锦樑批评,反对派议员仍然拒绝回头是岸,感到非常遗憾,在建制派议员及政府尽最后努力之际,陈志全仍提出休会待续,浪费宝贵时间,扼杀条例草案通过的机会。他形容,“拉布”犹如“鍊住条例草案条颈”,休会动议则像一把刀,扼杀了通过的机会。

涉刑责由法律界定

另外,对于资深大律师李志喜发出的声明指,任何侵权行为都有民事与刑事的责任,苏锦樑反驳,强调不是所有侵权行为都有民事与刑事责任,例如公众表演就只有民事责任。如果侵权行为不涉及商业用途,都是民事责任。至于李的声明指,版权持有人操控政府的立场,原则上哪些行为要负刑事责任,必须由政府界定,苏锦樑重申,是否刑事责任由法律界定,而这条条例由公众利益出发。
 
最后更新时间:2016-03-04 阅读:23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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