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管局要求银行自查对外直投外汇业务
国家外汇局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资本项目外汇业务专项核查"的通知。在上海,当地各外汇指定银行已被要求在9月11日之前,完成自查从今年6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进行的全部境外直接投资登记和外汇买卖业务。自查内容的重点包括:境内机构在境外进行直接投资的资金来源和境外资金用途,须具备真实性;银行自行制定的涉及境外直接投资以及资金汇兑业务的内部控制和操作规程,是否符合外汇管理相关规定;银行有否先为注册地企业客户办理登记凭证,再为其办理直接投资项下的账户开设和资金汇兑业务。
最后更新时间:2015-09-21 阅读:17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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