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家族办公室税收或豁免以加强对新加坡家族办公室的竞争力
2022年3月8日,香港特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出了名为Proposal to Provide Tax Concession for Family-owned Investment Holding Vehicles的公开咨询文件,拟对在香港经营的家族办公室(Family Office,下文简称“家办”)业务提供税收豁免,从而吸引更多家办在港设立及营运。预计新的税务豁免则将会从2022/23课税年度开始施行。目标是在本年下半年向立法会提交修订条例草案。
常见问题
1. 根据香港法律,一般的家族办公室如何征税?
家族办公室会以不同形式营运,其营运方式将取决于其进行的活动、投资性质、以及其架构或成熟程度。许多情况下,家族办公室透过一个法人实体营运,该法人实体与该家族的投资工具可属于同一或不同的集团。家族办公室的征税方式与其他香港公司无异。
2. 在香港法律,家族办公室可享有哪些税项优惠?
香港不设资本增值税或离岸利得税。此外,香港亦不征收股息或利息的预扣税。一项新的利得税豁免条例草案(《条例草案》)亦于2019年4月1日正式生效。根据《条例草案》,所有在香港营办、以私人形式发售的在岸及离岸基金,只要符合若干条件,不论其结构、规模或目的,均可就指明资产的交易享有利得税豁免。此外,合资格基金投资于本地和海外私人公司,亦可享有利得税豁免。家族办公室可于香港享有以上有利的税收制度,以更节税的方式来管理家族在香港的投资。
3. 在什么情况下,家族办公室需要取得证监会的牌照?如需牌照,有什么申请程序及 需提交哪些相关表格?(根据证监会2020年1月7日有关家族办公室的申领牌照责任的通函回答)
香港并无特定为家族办公室而设的发牌制度。然而,家族办公室需遵守《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发牌制度,制度是以所作出的活动为基础。如家族办公室所提供的服务并不构成任何受规管活动或属于任何适用的豁除情况,该家族办公室便无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申领牌照。在香港提供资产管理服务是否需要申领牌照,并非取决于客户是否为家族。
以下举例几个经营单一家族办公室无须申领牌照的例子:
1. 若某家族委任受托人来持有其家族信托的资产,而该受托人以内部单位形式营运家族办公室(由于非为第三方提供资产管理服务,所以无须申领牌照)
2. 家族办公室以独立的法律团体成立,并由受托人或持有家族资产的公司全资拥有。作为全权委托资产管理公司,家族办公室将符合集团内部豁除情况的资格,因此无须就第9类受规管活动(提供资产管理) 申领牌照。
如家族办公室向多于一个高净值家族提供服务,便须申领牌照;牌照的种类则视乎该公司于香港提供的服务种类而定。
家族办公室申领牌照的要求与其他牌照申请人无异。证监会《发牌手册》的第二和第三部分提供更多有关申领要求和程序的详细信息。
3.1: “家族”或“家族办公室”在发牌制度下有没有定义?(根据证监会2020年9月8日有关家族办公室的常见问题)
没有,《证券及期货条例》并无就“家族”或“家族办公室”作出界定。值得注意的是,家族办公室在发牌制度下是否需申领牌照,并非取决于该公司是否被称为家族办公室或其客户是否为家族。家族办公室的营运者将享有更大灵活性,以就其提供的服务厘定法律形式和营运架构。
3.2: 就证监会2020年1月7日有关家族办公室的申领牌照责任的通函而言,单一家族办公室是由什么所构成的?(根据证监会2020年9月8日有关家族办公室的常见问题)
一般而言,单一家族办公室是指管理某单一家族的成员资产、投资和长期权益的安排(通常是透过由该家族拥有或控制的公司作出)。证监会没有试图界定什么血缘或法律关系会构成家族成员关系,因为在《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申领牌照责任并非取决于家族办公室的客户是否为家族的成员。
3.3: 单一家族办公室是否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申领牌照?(根据证监会2020年9月8日有关家族办公室的常见问题)
单一家族办公室是否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申领牌照,取决于三大因素,而所有因素必须同时存在,才会引致申领牌照责任:第一,由家族办公室所提供的服务构成《证券及期货条例》所界定的一类或以上受规管活动;第二,家族办公室正经营提供有关服务的业务;及第三,有关业务是在香港经营。
在厘定某些资产管理活动是否构成受规管活动时,第9类受规管活动的定义中的集团内部豁除情况,适用于纯粹向相关公司(定义为其全资附属公司、持有其所有已发行股份的控权公司,或该控权公司的其他全资附属公司)提供有关服务的单一家族办公室。
《证券及期货条例》并无界定什么会构成“在香港经营业务”,而这需参照每宗个案的事实来厘定,包括该人是否进行需要关注的工作或职责;有关活动是否涉及持续性;有关活动是否能够赚取利润;及有关活动是否曾经以赚取利润的目的而进行。从申领牌照的角度而言,为切合某单一家族的成员的投资需要而设立,及并不是作为一项业务(即除了获家族发还营运开支外,不收取任何收入)或以赚取利润为业务目标而营运的真正单一家族办公室安排,在一般情况下不应被视为经营业务。证监会亦无意将监管范围扩大至涵盖这类单一家族办公室的安排。
3.4: 若两个或以上的单一家族办公室共同合作,为减少营运开支而共享行政基础设施,则有关安排会否触发申领牌照责任?(根据证监会2020年9月8日有关家族办公室的常见问题)
上文对问题3.3的响应就引致《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申领牌照责任而须存在的各类因素所作的解释,同样适用于有关情况。
两个或以上的家族办公室共享办公室处所及行政基础设施,不会令这些单一家族办公室自动触发申领牌照责任。然而,若两个或以上的单一家族办公室就共享涉及投资相关事宜、研究或投资程序的人力资源而作出安排,便可能会被视为多家族办公室架构(亦请参阅下文对问题3.5的响应),以及若服务的提供是以业务形式进行,触发申领牌照责任的可能性便会增加。
3.5: 就证监会2020年1月7日有关家族办公室的申领牌照责任的通函而言,怎样才会构成多家族办公室?多家族办公室是否须申领牌照?(根据证监会2020年9月8日有关家族办公室的常见问题)
如该通函所述,多家族办公室顾名思义是为多于一个高资产净值家族提供服务,而有关安排可能是显而易见的。
多家族办公室通常是作为商业企业而设立及营运。多家族办公室是否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申领牌照,主要取决于对问题3.3的响应所载的三大因素。
4. 香港的专业投资者制度有什么特点?这制度如何影响我的家族办公室在市场上的交易?
根据《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操守准则》), 已取得证监会牌照的联合家族办公室,与具专业投资者资格的客户进行交易,可获豁免遵从若干规定。
根据《操守准则》第15段,专业投资者共分为三类,即机构专业投资者、法团专业投资者及个人专业投资者。有关各类别专业投资者可获得的豁免内容,以及持牌机构申请豁免的程序,请参阅《操守准则》第15.1至15.4段。
有关专业投资者的定义,请参阅《操守准则》第15.2段、《证券及期货条例》附表1第1部,以及《证券及期货 ( 专业投资者 ) 规则》。
最后更新时间:2022-06-17 阅读:12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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