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海捞”商标引两大公司尖峰对决,结果竟是....

近日,“抖海捞”商标准予注册的商标文书公开。文书显示,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对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抖海捞”商标提出异议。经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被异议商标准予注册。
 
案例分析
 
(图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
 
商标异议决定书显示,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 27834172 号“抖音”商标、第 48074488 号“抖音 DOU+”商标、第49449176 号“抖音心动餐厅”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 30 类“食用淀粉;食盐”等,双方商标文字构成、呼叫、视觉效果均不同,整体区别明显,因而未构成近似商标,如予并存并使用在类似商品上一般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异议人称被异议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抄袭、摹仿其引证商标并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证据不足。本案中,异议人请求对其“抖音”商标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予以保护证据不足。
 
抖音此前还异议“抖驴”商标失败。

总结
 
1.公司为了净化市场,减少其他山寨商标对公司声誉的影响,会时刻监控近似商标的注册情况,通过商标异议、撤销、无效等手段来抵御竞争对手的恶性竞争,从而保持品牌的声誉和市场竞争力。
 
2.对于核心与重点关联行业的商标最好进行及早布局,如果资金充足,还应申请防御性商标,减少商标被山寨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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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2022-10-17 阅读:12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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