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 2021年FDI/ODI/SPV存量权益登记别错过,漏登记后果很严重!

一年一度的存量权益登记早已经开始啦,所有境外投资都要报送存量权益登记!

开始啦!!!开始啦!!开始啦!
今年的存量权益登记早已开始
你知道吗?

但凡你是
FDI(外商投资企业)
ODI(境外直接投资的境内主体)
SPV(个人境外特殊目的公司)

其中之一
均需报送存量权益登记
一日登记,终身申报

所以
问题来了
你了解它们吗?
逾期未报会怎样你清楚吗?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 进行业务管控
● 甚至罚款!

为了避免发生此类麻烦事儿
以下内容还望周知~
(转发给你的商业伙伴也不是不可)


(图源:网络)

01【ODI 存量权益登记(含SPV)】

【面向对象】

哪类人群需要申报?

于2020.12.31日前已办理ODI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的境内投资主体(含金融机构及特殊目的公司境内个人股东),需要进行申报。

【申报时间】

每年 1月1日~6月30日

【申报途径】

自主申报:
首先进入申报官网,即“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
(http://zwfw.safe.gov.cn/asone/ )
具体操作步骤:登录系统。进入"数据申报”-"存量权益“- "ODI存量权益登记”。年份选"2020”,点击“查询”按钮,选中未申报记录,点击“新建/修改”按钮,完成全部信息填报,点击“保存”即可。

【申报内容】

内容包括上年度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数据。

【超时未报会怎样?】

由国家外汇局依据《外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暂停相关外汇业务、移交检查部门处罚等方式。

于截止日后申请补登记,如有合理理由且系初次未按规定申报的,可凭相关说明函向外汇局申请补登记业务;若无合理理由,外汇局将先移交检查部门查处后受理补登记申请。

02【FDI 存量权益登记 ● 多报合一】

2019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正式发布,其中要求细化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多个配套法规陆续发布,并于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
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外商投资企业(机构)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报送“多报合一”年报。年报内容在现有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年报信息的基础上,增加商务主管部门和外汇管理部门年报事项,相关数据信息将在商务、市场监管、外汇部门间实现共享。

【面向对象】

哪类人群需要申报?

于2020.12.31日前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机构)”,是指外国投资者直接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公司、合伙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外商投资性公司、创业投资企业、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企业。

【申报时间】

每年 1月1日~6月30日

【申报途径】

自主申报:
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www.gsxt.gov.cn)进行申报。
具体操作步骤: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企业信息填报”-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选择通过”联络员登录”或”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录”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点击“年度报告填报"
(PS:逐一填报左侧导引条下的各项信息,外商投资企业需重点填报“外商投资年度报告表”)

【申报内容】

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

信息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投资者及其实际控制人信息、企业经营和资产负债等,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还应当报送获得相关行业许可信息。

具体参见《关于外商投资信息报告有关事项的公告》(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62号)

【如果漏/错报怎么办?】

6月30日前,年度报告存在错误需要修改的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更正;
7月1日起,年度报告存在错报、漏报补报的,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应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通过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网址: wzxxbg.mofcom.gov.cn )进行补报或更正;
2019年及以前年度报告,按照原规定的内容和渠道进行补报或更正。

03【若未按时办理的后果】

若未能按规定办理存量权益登记的企业,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进行业务管控,甚至罚款!
虽然逾期可以补报,但代价不小。外汇局将视情况对企业予以处罚后才能补办手续,将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恢复为"正常业务”状态。但是,被业务管控后,还是可以办理存量权益登记的。企业完成登记后,若发现数据有误,可以重新申报,原申报数据即被覆盖。

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资讯,欢迎随时联系百利来哦!

最后更新时间:2021-05-07 阅读:127次

资讯中心相关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