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 | 剖析国际税务筹划,借力海外公司减轻税务负担!
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与税收法制化进程的加快,各纳税人税收筹划意识会更加强烈,也会越来越多人利用境外公司进行税收筹划。今天来说说注册国外公司的选择地以及安排税收筹划的相关知识。
税收筹划原理
随着现在国际间的经济关联程度越来越高,各个税务筹划层面的资本运作在世界上也是越来越频繁,对于大部分地区来说,需要经济的发展,因此必然地需要资金的流入,因此也就诞生了税务筹划可利用的地区。
目前许多的海外公司都可以达到税收筹划的效果,比如说新加坡,BVI群岛,香港等等。
其中,就距离上来说,注册香港公司来帮助企业开源节流的话,相对来说维护成本最低。
就香港而言,香港的税收标准是按照香港公司当年做账的净利润为税收征收基本,也就是企业记账后有盈利的情况才需要缴税,如果企业没有盈利则无需缴税,并且香港认可形式上的发票,如果企业可以提供合理的成本费用凭证,就可以通过合理的做账方法协助企业做出合理的盈利,达到不交冤枉税的效果。而其他国家与地区的公司也大同小异。
如何利用境外公司进行税收筹划
1、利用不同地区的国外公司进行节税
目前国外中心大概有三类:
一种是不征收法人或个人所得税,但以财产税、关税代替,如BVI群岛、百慕大群岛;
一种如中国香港、新加坡,对来自当地的所得税按正常利率征税,但对来自公司注册地以外地区的所得税少征或不征,同时也不征流转税,这为那些在当地设立公司并从海外获利的外国人提供了有利条件;
还有一种像卢森堡,既对当地也对来源于国外的收入征收所得税,但为外国人在当地设立实体创造了极其优惠的制度,以支持一定的外国业务。
企业还是要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国外注册地注册公司,当然选择一家专业的代理注册机构会更加事半功倍。
利用双边税收协定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双边税收协定是指两个主权国家所签订的协调相互间税收分配关系的税收协定。
它是当今国际税收协定的主要形式,主要目的是为了避免或消除重复征税。
由于各国政治、经济和文化背景的不同,税制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出于维护各自财权利益的需要,多个国家共同达成一个一致的税收事务协议十分困难。
而如果是两个国家之间达成协议,便会相对容易一些。现阶段国际上所签订的税收协定绝大多数是双边协定。
(图源:网络)
税收协定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或消除重复征税。重复征税有以下两种形式:
1、法律性重复征税
这种重复征税是不同国家对同一个纳税人的同一笔所得根据各自国内法规定的税收管辖权所征收的税收,在税收协定中被习惯性称为双重征税。
2、经济性重复征税
简单地说就是对相同来源的不同纳税人的不同所得的征税。
解决经济性重复征税问题,通常不是税收协定的宗旨所在。但也并非全无涉及,比如在股息条款两档限制税率中更优惠税率的设定,以及消除双重征税条款中的间接抵免规定,都体现了试图减少或消除经济性重复征税的努力。
其实,税收协定还发挥了另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为跨国纳税人提供了可能。为了避免双重征税,税收协定对税收管辖权进行了划分,包括分享和独享税收管辖权,及在来源国设定征税的限制税率。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跨国公司会综合利用国内法和税收协定的规定,以合法的形式达到目的,以在来源国和居民国都不纳税,实现双重。
以利用香港税收双边协定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为例:
如《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国税函〔2006〕884号)就对股息收入、股权转让收益、特许权使用费等,做出了相关规定。
外商投资公司向境外股东分配股利,国内税务局要求该外企扣缴20%的企业所得税后,才可汇出。
如股东为香港公司,则预提税率减至10%。
如香港公司股权比例达到25%或以上,则预提税率可减至5%。
根据不同需求设立不同类型的境外公司
1、国际贸易公司
在低税区组建公司的最普遍用途是进行国际贸易。
在国际贸易中引入海外公司能够获得大幅度减税的机会。如果一家公司想在某一国家生产产品,并将它销售往另一个国家,那么由此产生的利润可积累在该海外公司,不需纳税的。
在亚洲,对于重开发票之类的贸易活动,香港无疑是一个很受欢迎的地方。香港根据地域来源收税原则,就是说,只有在香港产生或源于香港的利润才须征收利润税,外来收入即使汇到香港也不须征收利润税。
2、国际投资
海外公司往往用来掌管对子公司和联合公司、公开上市公司和不上市公司以及合资项目的投资。
在许多情况下,因特殊投资所带来的资本增值可不须交税。
另一方面,利用在同缔约国有双重课税协议的无税或低税司法管辖区建立的公司,可以把股息的预扣税大大降低。
(图源:网络)
3、中间控股公司
许多大公司希望在有合适条约的司法管辖区组建中间公司,方便他们在投资国当地和投资者的所在国家之间没有双重课税协议的国家进行投资。
4、金融公司
可以通过建立海外金融公司来实现集团间资金的管理。集团公司的利息支付有可能需支付预扣税(预扣税往往不同于通常征收的公司税)。
因为税收的缘故,所付的利息必须是一笔可以扣除的费用,由此公司集团可以更好地节省税款。
5、个人服务公司
在工程、航空、金融、计算器、电影和娱乐业提供专业服务的个人,通过建立海外个人服务公司,可以获得大幅度减税的利益。
利用海外公司,可以在个人通常居住国以外的地方提供多种个人服务,所得的酬金可以存在国外,不必纳税。以这种方式构成的个人收入可降低个人所得税。
6、雇佣公司
许多大型跨国公司利用海外公司雇用在国外的工作人员。这样做有助于减少工资和差旅费用,为雇主提供节省税款和社会保险缴款的便利。
利用“导管方式”进行调配
举个例子:A公司一直在与美国一家公司C做生意,并取得一定数量的营业收入和利润,A公司也按照取得的营业收入及利润向当地政府纳税。
如果现在改由A公司与香港国外公司B(实际上同A属一家)作中转,再由B公司向A公司买货卖给美国的C公司,由于A公司只是反映出一小部分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其余大部分的收入和利润由B公司反映,这样A公司的税款大大降低。如果B公司申请的国外豁免被税局通过,则无须缴纳利得税。
(图源:pixabay)
企业进行市场投资,特别是跨境海外投资的时候,考虑的因素要更多,税务是投资计划中最复杂的部分,一个好的海外公司架构设计,能够减少和避免境内企业的风险,能够让企业更好的进行税后筹划。
百利来温馨提醒
在注册海外公司的时候不能盲目选择,低税率的海外公司注册地不是首选的因素,要根据不同行业和不同投资地采取不同的考量,投资海外需要关注整体国际税务的影响,合理安排企业架构,达到节税程度最大化。
在全球征税的时代下,怎么样搭建企业架构,能够避免双重征税、达到税务筹划的最佳效果,也是企业走出去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税收筹划原理
随着现在国际间的经济关联程度越来越高,各个税务筹划层面的资本运作在世界上也是越来越频繁,对于大部分地区来说,需要经济的发展,因此必然地需要资金的流入,因此也就诞生了税务筹划可利用的地区。
目前许多的海外公司都可以达到税收筹划的效果,比如说新加坡,BVI群岛,香港等等。
其中,就距离上来说,注册香港公司来帮助企业开源节流的话,相对来说维护成本最低。
就香港而言,香港的税收标准是按照香港公司当年做账的净利润为税收征收基本,也就是企业记账后有盈利的情况才需要缴税,如果企业没有盈利则无需缴税,并且香港认可形式上的发票,如果企业可以提供合理的成本费用凭证,就可以通过合理的做账方法协助企业做出合理的盈利,达到不交冤枉税的效果。而其他国家与地区的公司也大同小异。
如何利用境外公司进行税收筹划
1、利用不同地区的国外公司进行节税
目前国外中心大概有三类:
一种是不征收法人或个人所得税,但以财产税、关税代替,如BVI群岛、百慕大群岛;
一种如中国香港、新加坡,对来自当地的所得税按正常利率征税,但对来自公司注册地以外地区的所得税少征或不征,同时也不征流转税,这为那些在当地设立公司并从海外获利的外国人提供了有利条件;
还有一种像卢森堡,既对当地也对来源于国外的收入征收所得税,但为外国人在当地设立实体创造了极其优惠的制度,以支持一定的外国业务。
企业还是要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国外注册地注册公司,当然选择一家专业的代理注册机构会更加事半功倍。
利用双边税收协定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双边税收协定是指两个主权国家所签订的协调相互间税收分配关系的税收协定。
它是当今国际税收协定的主要形式,主要目的是为了避免或消除重复征税。
由于各国政治、经济和文化背景的不同,税制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出于维护各自财权利益的需要,多个国家共同达成一个一致的税收事务协议十分困难。
而如果是两个国家之间达成协议,便会相对容易一些。现阶段国际上所签订的税收协定绝大多数是双边协定。
(图源:网络)
税收协定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或消除重复征税。重复征税有以下两种形式:
1、法律性重复征税
这种重复征税是不同国家对同一个纳税人的同一笔所得根据各自国内法规定的税收管辖权所征收的税收,在税收协定中被习惯性称为双重征税。
2、经济性重复征税
简单地说就是对相同来源的不同纳税人的不同所得的征税。
解决经济性重复征税问题,通常不是税收协定的宗旨所在。但也并非全无涉及,比如在股息条款两档限制税率中更优惠税率的设定,以及消除双重征税条款中的间接抵免规定,都体现了试图减少或消除经济性重复征税的努力。
其实,税收协定还发挥了另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为跨国纳税人提供了可能。为了避免双重征税,税收协定对税收管辖权进行了划分,包括分享和独享税收管辖权,及在来源国设定征税的限制税率。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跨国公司会综合利用国内法和税收协定的规定,以合法的形式达到目的,以在来源国和居民国都不纳税,实现双重。
以利用香港税收双边协定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为例:
如《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国税函〔2006〕884号)就对股息收入、股权转让收益、特许权使用费等,做出了相关规定。
外商投资公司向境外股东分配股利,国内税务局要求该外企扣缴20%的企业所得税后,才可汇出。
如股东为香港公司,则预提税率减至10%。
如香港公司股权比例达到25%或以上,则预提税率可减至5%。
根据不同需求设立不同类型的境外公司
1、国际贸易公司
在低税区组建公司的最普遍用途是进行国际贸易。
在国际贸易中引入海外公司能够获得大幅度减税的机会。如果一家公司想在某一国家生产产品,并将它销售往另一个国家,那么由此产生的利润可积累在该海外公司,不需纳税的。
在亚洲,对于重开发票之类的贸易活动,香港无疑是一个很受欢迎的地方。香港根据地域来源收税原则,就是说,只有在香港产生或源于香港的利润才须征收利润税,外来收入即使汇到香港也不须征收利润税。
2、国际投资
海外公司往往用来掌管对子公司和联合公司、公开上市公司和不上市公司以及合资项目的投资。
在许多情况下,因特殊投资所带来的资本增值可不须交税。
另一方面,利用在同缔约国有双重课税协议的无税或低税司法管辖区建立的公司,可以把股息的预扣税大大降低。
(图源:网络)
3、中间控股公司
许多大公司希望在有合适条约的司法管辖区组建中间公司,方便他们在投资国当地和投资者的所在国家之间没有双重课税协议的国家进行投资。
4、金融公司
可以通过建立海外金融公司来实现集团间资金的管理。集团公司的利息支付有可能需支付预扣税(预扣税往往不同于通常征收的公司税)。
因为税收的缘故,所付的利息必须是一笔可以扣除的费用,由此公司集团可以更好地节省税款。
5、个人服务公司
在工程、航空、金融、计算器、电影和娱乐业提供专业服务的个人,通过建立海外个人服务公司,可以获得大幅度减税的利益。
利用海外公司,可以在个人通常居住国以外的地方提供多种个人服务,所得的酬金可以存在国外,不必纳税。以这种方式构成的个人收入可降低个人所得税。
6、雇佣公司
许多大型跨国公司利用海外公司雇用在国外的工作人员。这样做有助于减少工资和差旅费用,为雇主提供节省税款和社会保险缴款的便利。
利用“导管方式”进行调配
举个例子:A公司一直在与美国一家公司C做生意,并取得一定数量的营业收入和利润,A公司也按照取得的营业收入及利润向当地政府纳税。
如果现在改由A公司与香港国外公司B(实际上同A属一家)作中转,再由B公司向A公司买货卖给美国的C公司,由于A公司只是反映出一小部分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其余大部分的收入和利润由B公司反映,这样A公司的税款大大降低。如果B公司申请的国外豁免被税局通过,则无须缴纳利得税。
(图源:pixabay)
企业进行市场投资,特别是跨境海外投资的时候,考虑的因素要更多,税务是投资计划中最复杂的部分,一个好的海外公司架构设计,能够减少和避免境内企业的风险,能够让企业更好的进行税后筹划。
百利来温馨提醒
在注册海外公司的时候不能盲目选择,低税率的海外公司注册地不是首选的因素,要根据不同行业和不同投资地采取不同的考量,投资海外需要关注整体国际税务的影响,合理安排企业架构,达到节税程度最大化。
在全球征税的时代下,怎么样搭建企业架构,能够避免双重征税、达到税务筹划的最佳效果,也是企业走出去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最后更新时间:2020-10-23 阅读:19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