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美加征关税的商品清单二将于8月23日实施!

2018年8月8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7号),针对之前发布的5号公告中的“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二”(以下简称“清单二”),自8月23日12时01分起对清单内商品加征25%的关税。此次公告同时对清单二的商品进行了调整。

公告要点:
中国政府于6月16日颁布税委会公告[2018]5号文件,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659项价值约500亿美元的进口商品加征25%关税。

该公告包含两个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其中:
 
清单一涵盖了农产品、汽车、水产品等545项约340亿美元商品,已于2018年7月6日起实施加征关税。
清单二涵盖了化工品、医疗设备、能源产品等114项约160亿美元商品,加征关税实施日期另行公布。
 
此次发布的7号公告明确了清单二的实施日期,该举措是对美国政府在8月7日公布第二轮加征关税计划于8月23日生效的回应。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对清单二中的商品进行了调整,共计移除36项商品,同时新增255项商品,因此调整后的清单二覆盖333项商品,具体增减情况汇总如下表: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指出,上述调整系基于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的意见,为最大限度保护国内消费者和企业利益。
最后更新时间:2018-08-10 阅读:19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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