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018年起与日本及英国实施税务事宜自动交换资料

香港政府发言人10月26日宣布,香港与日本及英国签署协定,决定由2018起与这两个税务管辖区实施税务事宜自动交换财务帐户资料(自动交换资料)。

政府发言人表示:“一直以来,香港十分支持国际间提升税务透明度和打击跨境逃税的工作。香港与日本及英国签署的协定,使香港可以如期实施自动交换资料安排。这对香港维持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社会负责任一员的声誉至为重要。”

香港在2014年9月表示,根据互惠原则,支持与合适伙伴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经合组织)颁布的标准实施自动交换资料安排,以期在2018年年底前进行首次资料交换。香港立法会于今年6月通过条例,修订《税务条例》,为香港实施自动交换资料安排订立了法律框架,已于今年6月30日生效。

香港税务局最近分别与日本和英国签订双边主管当局协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已制定公告,把日本和英国税务管辖区纳入《税务条例》下“申报税务管辖区”的名单。上述公告还把所有承诺在2018年或之前实施自动交换资料安排的税务管辖区(香港以外,这些税务管辖区共有100个),纳入《税务条例》下“参与税务管辖区”的名单。据了解,公告相关条文会在今年12月31日开始实施。

按照自动交换资料标准,财务机构须根据经合组织所订的尽职审查程序,识辨申报税务管辖区的税务居民所持有的财务帐户。财务机构须收集这些帐户的须申报资料,并由申报年起把资料提交税务局。税务局收到资料后,会每年与自动交换资料伙伴的税务当局交换资料。

香港政府表示,将致力与香港签订了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全面性协定)或税务资料交换协定(交换协定)的伙伴订定双边自动交换资料安排,积极扩展有关网络。政府会尽快与所有其他已承诺实施自动交换资料安排的全面性协定/交换协定伙伴展开有关讨论,力求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在2017年内签订主管当局协定。

百利来提醒,合法规划税务不受此类规定影响。
最后更新时间:2016-10-28 阅读:22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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