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加强知识产权运用保护12条意见

2月25日,上海正式发布《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支撑科技创新建设的实施意见》,将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聚焦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把上海建设成为亚洲太平洋地区知识产权中心城市。
 
《实施意见》将遵循国际惯例,聚焦重点,针对若干突出问题,围绕“强化保护、促进运用、完善服务、推进改革”等四个方面,提出了12条具体措施。以改革的方式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是这12条措施的亮点。上海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秘书长、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吕国强25日介绍,12条措施包括四个方面,包括: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以及推进知识产权改革。
 
当前,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创新引领发展的趋势更加明显,知识产权制度对于激励创新、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更加突出。据悉,去年底,国务院出台了相关意见,提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吕国强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上海知识产权的数量与质量大幅提升、顶层设计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融合度更加紧密。他同时坦言,上海知识产权发展中仍存在一些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比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多头分散、效率不高;知识产权运用转化缺少平台和机制;企业知识产权竞争能力偏弱,侵权行为多发势头仍未得到有效遏制等。吕国强说,这些都是制约上海知识产权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亟需研究和破解。
 
吕国强表示,上海要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就必须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深化知识产权领域的各项改革,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他认为,同时,要从财政、金融等方面出台有利政策,建立健全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知识产权使用、处置和收益分配机制,将知识产权收益向研发和转移转化团队倾斜,不断促进知识产权商用化、产业化。
 
据介绍,“十三五”时期,上海知识产权工作将重点聚焦四个方面:加强保护、促进运用、完善服务、深化改革。为此,上海将加强国内外知识产权资源集聚,强化区域协作和国际合作,不断推进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联动发展,推进沪粤津闽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协同发展,推进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知识产权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领域合作交流深入发展,为上海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营造有利的外部环境。
最后更新时间:2016-03-02 阅读:154次

资讯中心相关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