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三性是什么?是新颖性、创造性与实用性吗?
很多人一说到专利的“三性”,立马想到那个标准答案: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而今天我们要说的专利的三性分别是:存在时间性、授权地域性、权利的独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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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性:专利权的存在是有时间的,不可能永远的保护下去,以发明专利为例,我们以公开的形式换取来的是法律保护我们20年,期满之后虽然发明创造本身还是存在,或许还有实施价值,但是权利没了,进入公有领域所有人可以自由利用。
专利权只在授权有效期限内有效,期限届满或终止失效后该发明创造就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利用,专利权的期限是由专利法规定的。
地域性:各国专利制度相互独立,授权的专利只在当地国家范围内有效,这也是法律局限性的体现。
独占性:专利是一种无形资产,不像有形的资产那样,你占有了控制了,他人被自然排斥,专利一旦公开是会被具有相关知识的人了解和利用的,所以法律会对独占权加以明确。授权的专利不经专利权人同意,任何人不得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
以上就是对专利“三性”的解析,正因为专利是一种法律框架下的保护权利,我们才应该更加重视专利申请、布局工作,以使企业立于不败之地。
从保护企业财产角度,一定数量的专利是确保公司各种高新技术以及税收优惠项目成功申报的必须条件。从创新角度,企业应在产品上市前申请相关专利,等待专利确权之后市场做好充足准备,再把产品推向市场。专利是不少产品很大可能通过反向工程可以得到技术方案的行业进行保护技术创新的最好方法。从技术路线的角度,我们需要基于关键技术申请具备绝对保护力度的重点专利,也需要围绕在重点专利周边的,用于阻断竞争对手技术路线的外围专利做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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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2023-06-07 阅读:14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