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已准备就退市机制咨询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上周五中保监公布内险机构可透过“沪港通”买入港股,令更多内地资金买港股,不过近日就有不少内地新闻网站转载一些批评本港“老千股”盛行的文章,称本港并非如想象中遍地黄金。港交所(00388)回应内地媒体《上海证券报》表示,已准备就退市机制咨询,最快将于明年首季咨询市场各方。又指出,警示投资者是必要的。港交所未来会更多地提示市场,让投资者了解香港市场与内地市场的不同。
近期透过“沪港通”流入港股的北水增加,反映有更多的内地投资者来港参与投资。不过,“沪港通”推出近两年,对于一些内地的投资者却有惨痛的经历,近日就《上海证券报》刊发一篇报道《“老千股”顽疾》,讲述有内地投资者买下了香港的“老千股”,公司透过大折让配股,再合股的财技不断从市场集资,却令股价不断下跌,最终令投资者血本无归。因此文章提议“香港应引入更严厉的退市机制,提高执法效率”。
港交所的回应指出,就现时的退市程序,该所即将于明年展开咨询。而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早前于网志上亦有谈及“老千股”,将有关供股、配股及合股等常用于“老千股”上的再融资财技比喻作厨房里的菜刀一样,好人会用于切菜切肉,坏人会拿它来杀人或抢劫,而有关再融资制度好处是为有经营困难的公司解困,因此,不能为几个坏人就把所有菜刀都收起来。他强调,最重要的监管责任应落在事后强而有力的追责,以阻吓潜在坏人。
严肃对待自己的投资责任
此外,李小加于网志上,强调投资者要严肃对待自己的投资责任,要了解自己买的股票,不要轻信小道消息。新手就要尽量投资那些人人皆知、往绩良好、信息披露充分透明、风险较低的公司。此外,李小加早前亦表示,会加强上市后监管,加大执法力度,特别是强化退市机制,防止所谓的“殭尸公司”或“壳公司”长期滞留市场、浪费资源、拖累市场信誉。
目前港交所的除牌程序是根据《上市规则》第17项,除牌程序共有四阶段,停牌的公司于第一至三阶段期间只要达到港交所的要求就能提出覆牌,每个阶段为6个月,第四阶段则是取消上市发行人的上市地位。
中金再生退市历时三年
今年中国金属再生资源便因此被取消了上市地位,该公司于2013年1月28日停牌,并于今年于2月4日被退市,历时逾三年。至于今年亦有一些上市公司如DBA电讯(03335)及浩伦农业科技(01073)在第三阶段除牌程序时,公布了一些重大收购或反收购,让港交所重新审理其申请,故即使过了第三阶段的除牌程序所定下的时间,亦未被取消上市地位。
另外,香港上市公司商会就上市改革咨询文件发出正式回应,反对咨询文件的改革内容。该商会指出,而现行架构行之有效,没有需要改变,应要持续现行的三层监管架构。并指出有关建议是证监会试图全方位控制监管及上市事宜,令权力只集中在少数人而欠缺制衡作用。同时认为,文件恐损害市场发展及令香港倒退成“小圈子”利益主导,忧虑实施建议会窒碍市场发展,并令金融市场地位受到损害。
近期透过“沪港通”流入港股的北水增加,反映有更多的内地投资者来港参与投资。不过,“沪港通”推出近两年,对于一些内地的投资者却有惨痛的经历,近日就《上海证券报》刊发一篇报道《“老千股”顽疾》,讲述有内地投资者买下了香港的“老千股”,公司透过大折让配股,再合股的财技不断从市场集资,却令股价不断下跌,最终令投资者血本无归。因此文章提议“香港应引入更严厉的退市机制,提高执法效率”。
港交所的回应指出,就现时的退市程序,该所即将于明年展开咨询。而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早前于网志上亦有谈及“老千股”,将有关供股、配股及合股等常用于“老千股”上的再融资财技比喻作厨房里的菜刀一样,好人会用于切菜切肉,坏人会拿它来杀人或抢劫,而有关再融资制度好处是为有经营困难的公司解困,因此,不能为几个坏人就把所有菜刀都收起来。他强调,最重要的监管责任应落在事后强而有力的追责,以阻吓潜在坏人。
严肃对待自己的投资责任
此外,李小加于网志上,强调投资者要严肃对待自己的投资责任,要了解自己买的股票,不要轻信小道消息。新手就要尽量投资那些人人皆知、往绩良好、信息披露充分透明、风险较低的公司。此外,李小加早前亦表示,会加强上市后监管,加大执法力度,特别是强化退市机制,防止所谓的“殭尸公司”或“壳公司”长期滞留市场、浪费资源、拖累市场信誉。
目前港交所的除牌程序是根据《上市规则》第17项,除牌程序共有四阶段,停牌的公司于第一至三阶段期间只要达到港交所的要求就能提出覆牌,每个阶段为6个月,第四阶段则是取消上市发行人的上市地位。
中金再生退市历时三年
今年中国金属再生资源便因此被取消了上市地位,该公司于2013年1月28日停牌,并于今年于2月4日被退市,历时逾三年。至于今年亦有一些上市公司如DBA电讯(03335)及浩伦农业科技(01073)在第三阶段除牌程序时,公布了一些重大收购或反收购,让港交所重新审理其申请,故即使过了第三阶段的除牌程序所定下的时间,亦未被取消上市地位。
另外,香港上市公司商会就上市改革咨询文件发出正式回应,反对咨询文件的改革内容。该商会指出,而现行架构行之有效,没有需要改变,应要持续现行的三层监管架构。并指出有关建议是证监会试图全方位控制监管及上市事宜,令权力只集中在少数人而欠缺制衡作用。同时认为,文件恐损害市场发展及令香港倒退成“小圈子”利益主导,忧虑实施建议会窒碍市场发展,并令金融市场地位受到损害。
最后更新时间:2016-09-14 阅读:27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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