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AEO互认正式实施 通关速度升50%

       中国与欧盟AEO互认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我国3000多家高级认证AEO企业在欧盟28个成员国海关通关时,均可享受到和对方境内AEO企业一样的通关便利。据初步估算,通关平均查验率将降低约70%,通关速度将提高50%以上,此举将有效降低企业港口、保险、物流等贸易成本。
      据了解,2014年,中欧双边贸易额突破6000亿美元。目前,中国是欧盟第二大贸易伙伴,欧盟则连续11年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
      我国海关自2008年实施AEO制度以来,已签署了中新、中韩、内地香港和中欧共4个AEO互认安排。2014年中国对上述31个国家和地区的出口总额占到中国对外出口总额的约40%。
      目前,中国海关正在加紧与美国、东盟、印度、日本、瑞士等主要贸易国家或地区海关开展AEO互认磋商,同时积极推进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埃及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海关的AEO合作,促进国际供应链“互联互通”,推进贸易便利化,支持外贸企业发展。
      AEO小常识:
      AEO是“经认证的经营者”的简称,由世界海关组织倡导,通过构建海关与商界伙伴合作关系,实现贸易安全与便利。AEO制度就是海关对信用状况、守法程度和安全措施较好的企业进行认证,对通过认证的企业提供相应的通关便利。成为AEO认证的企业,意味着可享受到海关信用管理所释放的通关红利:减少查验,简化手续,快速放行,从而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国际贸易竞争力。AEO企业出口货物到AEO互认的国家(地区)时,可同时享受本国和对方海关提供的进出口通关便利,从而降低企业的物流成本和通关成本。
      AEO认证程序:
      1、提交申请
      企业向注册地海关提交申请
      2、实地认证
      海关对企业开展实地认证
      3、完成认证
      90日内完成认证,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30日。
 
最后更新时间:2015-11-05 阅读:13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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