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专利常见误解 | "专利可以有,不是必须有?"
由于我国专利采用的是在先注册原则,与商标一样都需要及早进行申请注册,以防被他人抢注或者由于公开后丧失新颖性导致注册失败,建议联系百利来资深专利申请人进行深入沟通,为产品投入市场扫清知识产权方面的障碍。
误区一:专利可以有,不是必须有
现代企业可以说没有专利真不行,宝鸡买凉皮的电商公司都申请了很多专利,更何况其他企业。任何企业,想要通过智慧获取快速发展,没有专利绝对不可能。而且,专利不单是必须要,还应该是多多益善。中国专利第一人邱则有申请了六千多件专利,垄断了空心楼盖行业,为其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回报。
如果企业自己有非常强大的专利,其他企业不会轻易对你提起诉讼,即使诉讼,最后结果也是和解,或者交叉许可。据统计,在美国发生的专利诉讼大约97%最终以和解告终,和解时如果双方都持有对等级别的专利,企业之间就可以进行专利交叉许可,没有专利的话,或者专利不对等,那就只能通过经济赔偿来弥补了。
误区二:外观设计不如发明专利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实际上,知识产权的各种类型,在不同的产业,不同的产品,以及不同的权利组合里面,都是各自发挥着独特的重要作用的。在某些情况下,比如消费类产品中,外观设计专利往往也会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尤其在有部分外观设计(Partial Design)制度的国家,可以对设计的局部进行保护,例如美国、日本、韩国等,那么外观设计专利的影响力是非常大的。
我们也知道,苹果的很多外观设计专利最终都在专利诉讼中获胜并获得高额赔偿金。
百利来提供国际知识产权服务,专业致力于全球商标注册、商标变更转让续展、商标评审等确权维权业务及全球版权登记等配套服务,欢迎联系
最后更新时间:2022-09-06 阅读:12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