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9月23日前要做好2022年度上半年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
2022年8月17日,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颁发商合投资函〔2022 〕215号:《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工作的函》。履行2022年上半年度半年报工作的具体要求如下:
详情
一、填报主体
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并在境外完成注册手续的企业,由其境内投资主体负责完成2022年上半年度“半年报申报工作”。
二、填报起止时间及注意事项
1.2022年8月22日-2022年9月23日
根据函件内容要求,对外投资信息报送工作将于2022年8月22日启动,并要求各境外企业所属境内投资主体于2022年9月23日前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完成填报并提交,完成上半年度半年报申报工作。
2.遵循“凡备案必上报”"的原则,所有备案通过并完成境外注册手续的境外企业均需独立填报。
3.投资资金未到位、未开展实际经营、经营暂停等情况的境外企业也需填报。
4.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中标识为“返程投资”企业无需完成上述申报,即那些投资了境外红筹结构特殊目的公司(其在境内设立了返程投资企业)的境内投资主体无需完成此项申报。
5.凡不按规定履行本次半年报报告义务的企业,将在各地商务委“双随机”的事后检查中纳入商务部不良信用记录并进行公示,未报告企业将会涉及业务整顿及不良社会影响等后果。对于不能按时完成半年报报送的单位,将暂停其境内投资主体的新项目核准、增资、变更、注销等业务的受理,同时半年报报送结果将直接与申请“走出去”专项资金挂钩,作为申请必要条件之一。
三、填报路径
各境内投资主体使用已有账号密码(注:请勿重新注册)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http://www.mofcom.gov.cn/mofcom/typt.shtml),进入“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应用,按照“业务类-备案(核准)报告-半年报-填报”的路径打开页面,并完成填报。
最后更新时间:2022-08-30 阅读:17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