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属维尔京群岛允许中国国民免签入境啦!

2018年7月5日起生效的 BVI 法例第130 章《入境及护照法》(下称“入境法”)第37 (4) 条颁布的法令(下称“免签令”),豁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申请签证到访 BVI 经商或旅游,最多可逗留六个月。中国国民可以上述目的进入 BVI 且在上述限期内逗留,而豁免遵守入境法第37 (1) 条的签证规定。

免签令于2018年7月5日生效

配合于2017年根据《2017年劳动法典(豁免工作许可证)令》(下称“工作许可证豁免令”)所推行的豁免安排(该安排豁免某些类别的人士毋须取得工作许可证),此项最新的措施允许中国国民只须持有所到访 BVI 实体所发出的邀请函并支付申请费,便可到访 BVI 并参与商业活动。

工作许可证豁免令豁免若干人士,包括:
* 前往 BVI 出席公司(不论是否于 BVI 注册成立)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及其他高级职员
* 面见 BVI 商务人士进行商业交易与磋商的人士(未获认许在 BVI 执业或未持有有效的 BVI 执业证书的外地律师除外)
* 出席 BVI 实体举办的商业活动( 如会面及会议) 的人士
毋须取得工作许可证,并可逗留七日,逗留期限或可应要求延长。

就提供仲裁或调解而进行、参与(不论作为当事方的法律顾问或代表,或为证人或专家证人) 或提供支援服务的人士可豁免申请工作许可证逗留60 日,逗留期限亦或可应要求延长。

免签安排实属重大进展,将促进涉及中国公司及投资者/董事的商业交易,巩固 BVI 作为公司注册和建构国际交易的首选国外司法管辖区的地位。
最后更新时间:2018-08-01 阅读:17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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